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陆续进驻有关地区和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自4月中旬至6月底,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个综合检查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同步开展国务院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截至4月底,已有8个综合检查组陆续进驻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苏、云南、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工作。
综合检查组在严格遵守各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突出“为基层减负”和“提质增效”并重,通过线上督导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赴一线开展明查暗访,深入查找风险隐患和深层次问题。截至目前,已核查抽查17个市级政府、199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隐患830余条。各地区和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进一步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确保抓出成效,对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决整改,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此次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注重依托专家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已进驻的综合检查组共配备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家37名,对相关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和指导服务,既发现指出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实现专家检查与政府督导有机结合。